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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就地改造项目验收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9:07:34 来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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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化搬迁办:

根据《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40号)和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反馈金泰氯碱就地改造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陕危化搬迁改造办函〔2024〕11号文件精神,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已全部完工。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8日组织专业工程师、内设机构等相关人员完成了企业自验,并提请县级验收。县政府委托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工贸局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住建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论报告如下:

一、经验收工作组查阅资料,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备案确认书、安评、环评、职评、节能评价等审批材料完备,手续齐全。

二、按照批复的《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实施方案》中所涉氯化氢合成装置升级改建项目、废渣综合利用及废气超净治理项目、4万吨/年电石法氯乙烯生产无汞化改造项目、乙炔清净工艺再造项目、生产装置集中控制改造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节能减碳改造等7大类25小项已全部完工,企业组织了单项专业验收,结论为合格并投入使用。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同意企业自验结果。

三、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安全防护距离和安全设施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企业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了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

四、对照《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公司就地改造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事项。

五、按照《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反馈金泰氯碱就地改造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陕危化搬迁改造办函〔2024〕11号)和《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外部条件安全论证报告》相关要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完成并得到妥善安置,相关构建筑物拆除,场地整理完毕并通过了验收。

综上,结合验收工作组成员单位意见,同意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通过验收。

                     米脂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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