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900264C/2019-0020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19-10-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民政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全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执法监察责任。
(四)负责全县救灾减灾工作。负责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拟订全县救灾减灾工作办法,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六)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七)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九)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民生保障,救灾救助及时高效
一是低保工作方式新。农村低保方面,出台了《米脂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截止目前,共有分类施保对象4358人,全年共发放分类施保资金337万元。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对部分有劳动能力、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已退出低保的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4109户、7095人,建档立卡内低保对象3688户、6388人,认定“渐退帮扶”对象61户、9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39万元。城市低保方面,强化动态管理,全面清理了姬家峁等失地村不符合政策对象,一举根除了政策保顽疾,有效防止了“死人保”“政策保”情况发生,努力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51户、245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857万元。二是救灾救济力度大。完善了全县防灾减灾救灾法规体系,指导各街镇修订完善了县、镇、村三级《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和《米脂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投资210万元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通过批复、已在工业园区开工建设。争取壹基金和爱德基金会救灾物资总价值40万元,全年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760万元、救灾棉被555床、棉衣裤500套。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银新社区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并被推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是医疗救助措施实。出台了《米脂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范围,与全县所有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等困难群众100%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全年医疗救助11244人次,发放资金2191.34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8563人次、1100.98万元。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全年资助参合参保1479人次,支出资金17.01万元。四是临时救助机制全。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救急难”工作机制,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急难”平台共救助30人,救助金额56.86万元。全年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64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0087人次。五是特困供养成效好。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全县共有特困人员792人,其中集中供养135人,全年发放生活补贴525.5万元。
2、探索养老模式,养老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敬老院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中心敬老院秉承“提高服务水平、创建养老文化”宗旨,积极创建三星级敬老院,争取省、市资金400万元,进行了“医养一体化”和养老服务质量提质改造,可容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0人;全年吸收入住特困人员50人,院民达到120人,总入住率达到83%。预投资600余万元,改扩建米脂县第二敬老院和桃镇敬老院,现已进入招标程序。建成后将有效周边街镇五保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孤寡老人养老问题。截至目前,我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7张,已顺利完成市级考核指标。二是农村幸福院建设扎实有效。全年上报获批幸福院25个,全县幸福院达到87个,覆盖率达40%,杨家沟镇率先实现幸福院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评价标准,依据评估标准对运营情况较好的11所幸福院发放运营奖补资金20万元。以城郊镇十里铺村为试点单位,开展了街镇区域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智慧养老”模式探索推进。率先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启动了颐和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为户籍在银北社区的离休老干部、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三无”老人、独生子女困难老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了每人每年720元服务费,让广大老年朋友能深切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四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顺利启动。在银新社区打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带动全县社区养老事业发展。将河西片区的安居佳园小区(检察院西侧,火车站十字东南角)一层和二层近1000㎡划拨归银新社区服务站所属,并按照陕西省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要求进行全面建设,现已进入招标程序,预计明年6月份投入使用。
一是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制度,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服务,联合综治办、法院、公安、财政等8个部门印发了《米脂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对象的干预帮扶。建立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了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不断完善补充信息系统,将195名留守儿童及985名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系统。二是深入开展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救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办法》,成立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投资100万元建设米脂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建成后可对社区精神病患者进行一些职业技能训练、康复服务训练、心里康复治疗,使这些特殊群体早日回归社会,更有获得感。三是落实社会福利待遇。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全年为5082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87.64万元。对20名孤儿大学生,按每人9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资金,共计19.2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新生60人,28.5万元。
4、推进基政建设,基层治理有力有序
一是城乡社区建设统筹推进。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增北门川城镇社区,提升了服务能力,方便了周边群众。根据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累计投资520万元,对全县1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村社区结合实际进行了新建、扩建、改建及设备设施配置等建设工作,提升了基层社区服务水平。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全年下拨社区工作经费44.67万元。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基层政权全面加强。于6月底在全市率先完成村委、监委换届选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目录实施方案》。配合县委组织部深入开展“村霸”治理专项行动,对206名新任村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完成了206个行政村和6个城市社区的赋码和村居委法人信用代码证的打印发放工作。组织10个街镇民政办主任、业务人员赴兰考县、宜君县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5、健全服务机制,社会事务健康发展
一是婚姻登记满意度不断提高。实行婚姻登记一次性告知和首接责任制,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在“2.14”“5.20”等特殊节日,增派人员、加班加点,确保高峰期登记工作井然有序;规范档案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491对,离婚登记372对,补发结婚证1054对,补发离婚证52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建立和完善了求助人员数据档案库,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快速救助网,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改变等待救助为主动救助,全面加强日常救助、街头巡查、冬季巡夜、特殊地点巡查。巡夜工作被腾讯网正面宣传报道,并受到政府主要领导口头表扬。全年接待求助人员502人次,救助符合条件人员475人次,护送返乡16人次,收留救治精神病人2人,救助滞留5人,全年累计出动巡查车辆220余次,发放救助资金21.25万元。三是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清理整顿了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全县共23个社会团体涉及到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法定代表人,全部予以清退。完成变更法人社团15个,撤销社团3个,注销社团2个。完成换届村扶贫互助协会变更换证43个。全县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79个,年检率达到100%。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效明显,并按照要求做到了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四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逐步完善。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县级数据库,通过了中省市验收;转化普查成果,对县城区进行了地名标志及街道、巷的门牌设置。出版了《米脂县行政区划图》。全面完成了撤乡并村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勘定。五是民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全覆盖。
6、优化工作举措,双拥优抚深度融合
一是优抚补助及时发放。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按标准审批发放各类别优抚对象补助,并提前完成2019年上半年优抚对象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四个年代补助共 1880 人、 153.66万元,优抚一卡通1255人、454.67万元,2015年入伍高原兵24人、48万元,优抚补贴518.27万元。二是退役安置有效衔接。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接收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档案100份,并录入安置系统。完善了2017年冬季转业士官安置前期和后续相关手续。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工作,给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7.47万元,并补发了2016年、2017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差额。三是信息采集顺利推进。全县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顺利进行。全县采集信息人数5574人,仍在持续录入中。四是优抚疗养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了原8023及其他涉核部队的体检工作,组织13名重点优抚对象在华山镇参加了疗养。全面落实了军休人员“两项待遇”。五是涉军信访及时化解。认真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涉军上访动态,发现矛盾及时化解,有效防止了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7、坚持精准方略,兜底扶贫成绩斐然
一是兜底政策精准落实。县民政局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明确了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四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全面落实了兜底保障政策和各类社会救助扶持措施,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爱心超市公益救助等相关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全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1、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兜住收入水平。从2018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和15%,全县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3990元/人年(农村)和605元/人月(城市),稳定高于扶贫标准。2、规范认定管理工作,兜准救助对象。出台了《米脂县2018年兜底脱贫攻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核实认定兜底保障对象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明确了兜底对象的认定标准,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等其他措施脱贫的对象认定为兜底对象,共认定629户、837人,按政策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和农村一类低保给予保障,全年发放兜底对象保障资金379.9万元。3、强化制度统筹实施,兜实保障待遇。对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共有分类施保对象4358人,全年共发放分类施保资金337万元。全面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61户95人,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个月限低保救助。对于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4、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兜牢民生底线。成立了兜底保障指挥部,夯实了兜底扶贫责任,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对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对贫困户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予以扣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内低保对象3688户,6388人。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做到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示到位、管理及时、档案齐全、应兜尽兜。二是爱心超市建设扎实推进。制定了《米脂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全民共建美丽乡村”模式,全年累计投入173.78余万元建立“爱心超市”103个,辐射全县206个行政村,其中87个贫困村已达到“爱心超市”全覆盖。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企业参与爱心超市建设,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米脂县青创联盟等十余个社会爱心企业捐赠爱心超市建设运营资金393万元。三是公益救助切实有效。出台《米脂县孝老敬老基金奖补子女自愿赡养贫困老人实施方案》,全年为1376名农村贫困老人下拨孝老敬老奖补资金77.64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老人脱贫问题,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现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社会组织助力脱贫引导有力。制定了《米脂县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项目实施计划》,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倡议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助力扶贫工作。牵头组织举办了“文化下乡助推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大型公益演出、携手滨河幼儿园举行“助力精准扶贫、送教送温暖”等活动。全县参与扶贫的社会组织达到16家,实施帮扶项目16个,计划投入扶贫资金162万元,已投入115.11万元,受益贫困人口61999人。
8、坚持从严从实,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强作风,服务大局保民生”工作理念,以“五个一”工程为载体,全面规范组织生活,形成党建引领民政业务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为突破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了《监察法》有奖知识竞赛,举行了“崇宪法学党章庆七一”主题宣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党课。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观看了《人民的名义》和《永远在路上》等廉政建设反面典型案例,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召开了以冯新柱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梳理问题,积极整改。二是夯实廉政工作责任。出台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根据“最多跑一次”要求,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65大项、78小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57大项、69小项。三是强化作风能力建设。采用“送出去(选送一名优秀副科级干部到高邮市挂职6个月、全年累计派送干部到省市参加学习培训23人次)、请进来(邀请上级领导和党校专家授课)”等方式,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民政业务知识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深入开展每周1-2堂的“民政大讲堂”活动,加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整体形象和综合能力。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落实群众来访来信领导负责制度。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共4件,均按要求办结,人大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纪委、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百姓问政等均及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米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米脂县复原退伍安置办公室、米脂县勘界办、米脂县中心敬老院、米脂县流浪乞讨救助站、米脂县婚姻登记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米脂县民政局 |
2 |
米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
3 |
米脂县复员退伍安置办公室 |
4 |
米脂县勘界办 |
5 |
米脂县中心敬老院 |
6 |
米脂县流浪乞讨救助站 |
7 |
米脂县婚姻登记处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4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总额4725.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8576.79万元,减少64%;支出总额472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76.79万元,减少64%。我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收入减少主要因为社会保障资金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3,657.94 |
3,657.9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47.94 |
2,497.94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74.63 |
1,774.63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554.53 |
554.53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1.10 |
671.1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20.00 |
20.00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364.00 |
364.00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65.00 |
165.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9.27 |
239.27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7.69 |
107.69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31.58 |
131.58 |
20808 |
抚恤 |
10.00 |
10.00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0.00 |
1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95.00 |
95.00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50.00 |
50.00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1.30 |
11.30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5.70 |
5.70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28.00 |
28.00 |
20810 |
社会福利 |
95.41 |
95.41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48.90 |
48.90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46.51 |
46.51 |
20815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18.75 |
18.75 |
2081501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18.75 |
18.75 |
20820 |
临时救助 |
175.15 |
175.15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75.15 |
175.15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4.13 |
34.13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34.13 |
34.13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105.60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105.60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00.00 |
900.00 |
21013 |
医疗救助 |
900.00 |
900.00 |
2101301 |
城乡医疗救助 |
900.00 |
900.00 |
222 |
物资事务 |
210.00 |
210.00 |
2220211 |
仓库建设 |
210.00 |
210.00 |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3,657.94 |
805.10 |
2852.8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47.94 |
805.10 |
1742.84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74.63 |
554.53 |
1220.10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554.53 |
554.53 |
0.00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1.10 |
0.00 |
671.1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20.00 |
0.00 |
20.00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364.00 |
0.00 |
364.00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65.00 |
0.00 |
165.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9.27 |
239.27 |
0.00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7.69 |
107.69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31.58 |
131.58 |
0.00 |
20808 |
抚恤 |
10.00 |
0.00 |
10.00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0.00 |
0.00 |
1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95.00 |
11.30 |
83.70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50.00 |
0.00 |
50.00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1.30 |
11.30 |
0.00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5.70 |
0.00 |
5.70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28.00 |
0.00 |
28.00 |
20810 |
社会福利 |
95.41 |
0.00 |
95.41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48.90 |
0.00 |
48.90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46.51 |
0.00 |
46.51 |
20815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18.75 |
0.00 |
18.75 |
2081501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18.75 |
0.00 |
18.75 |
20820 |
临时救助 |
175.15 |
0.00 |
175.15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75.15 |
0.00 |
175.15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4.13 |
0.00 |
34.13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34.13 |
0.00 |
34.13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0.00 |
105.60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0.00 |
105.60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00.00 |
0.00 |
900.00 |
21013 |
医疗救助 |
900.00 |
0.00 |
900.00 |
2101301 |
城乡医疗救助 |
900.00 |
0.00 |
900.00 |
222 |
仓储建设 |
210.00 |
0.00 |
210.00 |
2220211 |
仓库建设 |
210.00 |
0.00 |
210.00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总额4725.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8576.79万元,减少64%;支出总额472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76.79万元,减少64%。我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收入减少主要因为社会保障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合计 |
3,657.94 |
805.10 |
750.63 |
54.47 |
2852.8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47.94 |
0.00 |
0.00 |
0.00 |
1742.84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74.63 |
554.53 |
511.56 |
42.97 |
1220.10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554.53 |
554.53 |
511.56 |
42.97 |
0.00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1.10 |
0.00 |
0.00 |
0.00 |
671.1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20.00 |
0.00 |
0.00 |
0.00 |
20.00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364.00 |
0.00 |
0.00 |
0.00 |
364.00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65.00 |
0.00 |
0.00 |
0.00 |
165.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9.27 |
239.27 |
239.07 |
0.20 |
0.00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7.69 |
107.69 |
107.59 |
0.10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31.58 |
131.58 |
131.48 |
0.10 |
0.00 |
20808 |
抚恤 |
10.00 |
0.00 |
0.00 |
0.00 |
10.00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0.00 |
0.00 |
0.00 |
0.00 |
1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95.00 |
11.30 |
0.00 |
11.30 |
83.70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50.00 |
0.00 |
0.00 |
0.00 |
50.00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1.30 |
11.30 |
0.00 |
11.30 |
0.00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5.70 |
0.00 |
0.00 |
0.00 |
5.70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28.00 |
0.00 |
0.00 |
0.00 |
28.00 |
20810 |
社会福利 |
95.41 |
0.00 |
0.00 |
0.00 |
95.41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48.90 |
0.00 |
0.00 |
0.00 |
48.90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46.51 |
0.00 |
0.00 |
0.00 |
46.51 |
20815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18.75 |
0.00 |
0.00 |
0.00 |
18.75 |
2081501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18.75 |
0.00 |
0.00 |
0.00 |
18.75 |
20820 |
临时救助 |
175.15 |
0.00 |
0.00 |
0.00 |
175.15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75.15 |
0.00 |
0.00 |
0.00 |
175.15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4.13 |
0.00 |
0.00 |
0.00 |
34.13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34.13 |
0.00 |
0.00 |
0.00 |
34.13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0.00 |
0.00 |
0.00 |
105.60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60 |
0.00 |
0.00 |
0.00 |
105.60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0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 |
21013 |
医疗救助 |
90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 |
2101301 |
城乡医疗救助 |
90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 |
222 |
物资事务 |
210.00 |
0.00 |
0.00 |
0.00 |
210.00 |
2220211 |
仓库建设 |
210.00 |
0.00 |
0.00 |
0.00 |
210.0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805.10 |
750.63 |
54.47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11.56 |
511.56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210.82 |
210.82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5.45 |
235.45 |
0.00 |
30103 |
奖金 |
2.00 |
2.00 |
0.00 |
30112 |
社会保障缴费 |
16.00 |
16.00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7.29 |
47.29 |
0.0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4.47 |
0.00 |
54.47 |
30201 |
办公费 |
16.80 |
0.00 |
16.80 |
30202 |
印刷费 |
1.89 |
0.00 |
1.89 |
30206 |
电费 |
2.00 |
0.00 |
2.00 |
30207 |
邮电费 |
1.00 |
0.00 |
1.00 |
30208 |
取暖费 |
3.00 |
0.00 |
3.00 |
30211 |
差旅费 |
2.00 |
0.00 |
2.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 |
0.00 |
1.00 |
30214 |
租赁费 |
2.00 |
0.00 |
2.00 |
30226 |
劳务费 |
2.00 |
0.00 |
2.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20 |
0.00 |
9.2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0 |
0.00 |
1.5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 |
11.88 |
0.00 |
11.88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0 |
0.00 |
0.2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39.07 |
239.07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239.07 |
239.07 |
0.00 |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0.00 |
1,067.65 |
1,067.65 |
0.00 |
1,067.65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0.00 |
1,067.65 |
1,067.65 |
0.00 |
1,067.65 |
0.00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1,067.65 |
1,067.65 |
0.00 |
1,067.65 |
0.00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1,067.65 |
1,067.65 |
0.00 |
1,067.65 |
0.00 |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度降低0.8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全年共支出招待费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总额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总额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民政局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将全年工作按时间表合理分配安排,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财务信息质量以及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考核。按照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岗位,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指标考核评估体系,使绩效评估指标与各部门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从整体上看,我单位整体支出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各项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做到了节约高效。促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助推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使社会保障能力不断上升,推动民政事业在上新的台阶。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54.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等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5.5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因为本单位业务范围拓宽,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5.94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5.94万元,均为办公设施;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