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7MB29008110/2025-0115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9-16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米政发〔2025〕8号 |
| [ 名 称 ] | 米脂县山地苹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
文件解读:图解《米脂县山地苹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榆林山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23〕51号)文件精神和米脂县委、县政府关于山地苹果产业相关精神指示,结合米脂山地苹果产业发展实际,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聚焦山地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按照“稳规模、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的思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以龙头企业引领和全产业链发展,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延伸产业链、稳定鲜果供应链、紧密农企利益链、提升加工价值链、畅通营销信息链,全面推动米脂山地苹果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生产面积稳定在20万亩,新优品种改造低效果园2万亩,打造高质高效示范园15个,标准示范园3万亩,打造出口基地20000亩,机械装备提升明显,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强。
2.质量效益:苹果年产量突破20万吨,优质果率达70%以上,绿色、机认证覆盖率达30%,亩均产值提升至1.2万元。
3.品牌价值:打造“米脂山地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价值提升50%,建成品牌形象店10个,打开上海、深圳市场。
4.产业链延伸:建成苹果深加工产业园1个,果品综合交易市场1个,冷(气)库贮能达到4万吨,配套冷链物流运输车30辆,建成苹果4.0分选线4条,发展苹果深加工企业2家,培育年服务能力10万亩社会化服务企业1家,苹果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4亿元。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高质高效示范工程
1.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
坚持以亩均效益论英雄,围绕产出率、优果率、亩效益等主要参数,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15个,探索可复制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引领果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具体参照《榆林山地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规范》。
-2025年: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5个。
-2026年: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5个。
-2027年: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5个。
-补贴标准:每个补贴20万元,乔化果园树龄10年生(含10年生)以上,果园生产面积200亩以上。矮化果园树龄5年生(含5年生)以上,果园生产面积200亩以上。无灌溉条件的果园,实施双幅地布和坑施肥水100亩以上;有灌溉条件的果园,实施水肥一体化,双幅地布和秸秆覆盖各100亩以上(如果已经实施四位一体项目,实施一百亩以上双幅地布和坑施肥水)。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
2.标准园建设
全面推广秸秆覆盖保墒、自然生草还田改土、省力化修剪等先进技术,按照榆林市山地苹果标准示范园建设规范,打造100个以上米脂山地苹果标准园。带动全县苹果产业提质增效。
-2025年:打造米脂山地苹果标准园10000亩。
-2026年: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10000亩。
-2027年:创建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园10000亩。
-补贴标准:建设米脂山地苹果标准园30000亩,每亩补贴500元,树龄3年生(含3年生)以上,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主要用于双幅地布覆盖或秸秆覆盖、绿肥种植等。资金来源为巩衔资金。
3.低效及撂荒果园改造
由果业服务中心负责精准摸排全县果园撂荒和低水平管理情况。引导低效果园更换秦脆、瑞雪等新优品种,提升管理水平,或更换品种为秦冠,粗放式低成本管理,生产加工成果。政府可免费提供品种更换接穗及部分人工补贴。对于已经长期撂荒,不具备改造价值的果园,由园地所在乡政府引导发展其他林果业,避免土地资源浪费。
-2025年:改造撂荒果园6000亩。
-2026年:改造撂荒果园6000亩。
-2027年:改造撂荒果园8000亩。
-补贴标准:鼓励经营主体承包流转低效果园,流转50亩以上,果园复管状况良好,每亩补贴500元。利用高接换优技术完成低效园品种更换20000株,每株补贴25元。品质提升更换品种以“秦脆”“瑞雪”“瑞阳”为主,加工果更换品种以“秦冠”为主。撂荒园引导园主发展其他林果产业,减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
4.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提升果园道路和防灾减灾能力,新增防雹网2000亩,实现冰雹线果园防雹网全覆盖,确保果业生产安全。防雹网设计建造具体参照《榆林山地苹果防雹网建设规范》。大力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配套滴灌渗灌、软体窖集雨、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等高效节水设施,提高果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025年:修建3.5米宽生产道路50公里(砖插路),优先解决之前未实施同类项目区域;在石沟、杨家沟等冰雹带新建半自动防雹网3000亩,实施“四位一体”或“漫改滴”节水灌溉1万亩,配套建设蓄水池200座、输水管网150公里。
-2026年:水泥硬化果园主干道路30公里,新建半自动防雹网3000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5000亩,安装土壤墒情监测设备50套,实现精准用水用肥。
-2027年:全县果园道路通达率100%,防雹网覆盖冰雹带果园80%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5000亩,全县果园水利设施覆盖率达80%,灌溉水利用率提升至75%以上。
-补贴标准:砖砌路每公里补贴15万元,水泥硬化路每公里补贴25万元,防雹网每亩3500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衔接资金与市级果业专项资金。漫改滴每亩补贴1000元(含管网、蓄水池),智能灌溉系统每亩追加补贴2800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衔接资金。
5.机械装备提升
-2025—2027年:加强植保无人机、遥控式碎草机等果园先进机械装备引进和推广使用,提高果园生产效率。鼓励社会化服务企业组织机械设备集中采购,并和机械装备厂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保证采购设备得到及时地保养和维修。
-补贴标准:果园机械采购价格的40%。资金来源主要为振南资金与市级果业专项资金。
6.出口基地建设
-2025年:全县建设1万亩出口基地,严格对标欧美出口标准实施,配套建设农残检测中心1个。
-2026年:新增出口基地1万亩,开展国际认证(如BRC、HACCP),年出口苹果1万吨以上。
-2027年:建成省最大山地苹果出口基地,年创汇超5000万美元。
-补贴标准:出口基地每亩补贴2500元(含认证费用),检测中心建设补贴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振南资金。
(二)实施科技创新支撑工程
1.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现有四十多名年轻果业技术员的人才优势,以榆林山地苹果试验示范站为依托,开展山地苹果产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服务工作;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农具推广普及到广大农户,全面提升果园整体管理水平。加强人才梯度建设,利用果业服务中心空闲编制,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引进果树和蔬菜相关专业人才2-3名,解决人才短缺和断层问题。
2.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依托榆林山地苹果试验示范站,进行高校人才柔性引进。加大山地苹果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旱作节水、土壤改良、省力化管理等集成技术攻关研究。加强农资产品实际应用效果试验示范工作,科学布置对比试验,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和对比分析。选出安全、优质的农资投入品推广使用。
3.夯实技术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果业技术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技术员服务能力。充分调动技术员工作积极性,划分责任果园,保证每个生产环节技术服务到园到户,每年单果园技术到园服务8次以上,不违农时不误农事。
4.智慧型数字化果园建设。依托智慧果园建设项目,委托社会化服务企业建设米脂果业信息平台,收集全县果园监测数据,邀请相关专家研究并反馈指导生产。适时向果农发送苹果生产技术、市场价格、农情监测、质量安全、贮存流通、加工销售等信息,实现精细化果业服务。
(三)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1.龙头企业培育
-2025年:扶持米脂县农投公司或招商引资建设苹果智能分选及包装工厂1座,年加工能力达5万吨;培育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企业2家。
-2026年:引进果醋、果脯深加工项目2个,开发功能性产品(如果胶、苹果多酚)。
-2027年:建成苹果精深加工产业园,年加工产值超3亿元。
-补贴政策:深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按40%补贴,资金来源为振南资金。
2.电商与冷链物流支持
-2025年:搭建“米脂山地苹果”电商平台,培训电商从业者200人,年线上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
-2026年:在徐州(覆盖江浙沪)、深圳(覆盖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前置仓,实现48小时冷链直达。
-2027年:电商销售占比提升至30%,培育年销千万元电商企业5家。
-补贴政策:电商销售额每超100万元奖励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整合与县级财政补贴。
3.社会化服务体系
-2025—2027年:培育市级社会化服务企业1家,县级社会化服务企业5家,围绕苹果全产业链提供农资集采、劳务对接、生产托管、产品销售等全流程服务;培训专业经纪人50人。
-补贴标准:评定的市级服务企业奖励60万元/家,县级服务企业奖励30万元/家,经纪人每组织销售100吨补贴5000元。
4.果品精深加工企业培育
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苹果脆片、果醋、果酒等深加工项目,加快发展果袋、果箱、果网等关联配套产业,本土和引进企业除享受县招商引资政策外,优先支持申报南部县产业投资专项资金项目。
5.果品营销企业奖补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米脂山地苹果年销售量400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米脂山地苹果年销售量200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米脂山地苹果年销售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米脂山地苹果年销售量50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果品营销企业提供销售合同、银行转账支付等相关材料。积极培育米脂山地苹果的网络销售主体,鼓励个人、企业开设网店、利用社交媒体进行营销。网络平台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奖励5万元。网络销售主体提供平台证明、交易数据证明。
6.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综合型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补贴。补助对象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库房,各类生产服务机械10台以上,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业务,当年服务面积累计10000亩以上。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业化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补助对象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库房,各类生产服务机械5台(套)以上,当年服务面积累计5000亩以上。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补贴。
(四)实施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1.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做好“米脂山地苹果”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及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质量追溯体系,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一体化的品牌格局。制定并出台《米脂山地苹果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做好米脂山地苹果品牌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米脂山地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并给予相应补贴,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025年:制定《米脂山地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统一设计包装标识,开放授权相关企业使用,市场监督监管局与果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在北上广深设立品牌形象店3个。
-2026年:在北上广深设立品牌形象店3个,入驻盒马鲜生、永辉超市等高端渠道。
-2027年:在北上广深设立品牌形象店4个,品牌价值评估超10亿元,全国高端市场占有率提升至5%。
-补贴标准:形象店每个补贴30万元,包装标识每个补贴0.2元。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与振南资金。
2.宣传推介公用品牌
广泛宣传“米脂山地苹果”品牌,参加全国区域公用品牌的评选活动。在高速路、县域出入口、苹果主销地设立长期广告牌。发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借助“网红”快速扩大“米脂山地苹果”影响力。
-2025年:拍摄品牌宣传片,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投放广告;举办“米脂苹果丰收节”。
-2026年:围绕江浙沪与粤港澳大湾区组织推广、宣传活动。
-2027年:围绕目标市场建立对应经销商网络,覆盖江浙沪与粤港澳大湾区两个目标市场。
-补贴标准: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补贴,宣传推广年投入500万元。
3.强化质量安全检测
完善果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果品质量检测,积极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追溯、消费者可查询的果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服务体系,实现从果园到舌尖的全产业链监管。
-2025年:建立县级质量追溯平台,覆盖所有示范园和龙头企业,实现“一果一码”。
-2026年:对接国家级追溯平台,数据实时共享。
-2027年:消费者扫码查询率达50%以上,质量投诉率下降至0.5%以下。
(五)实施果品营销市场拓展工程
1.建设果品集散市场。支持以十里铺果业园区为中心建设以冷链储藏、智能分选、快速包装、信息发布为核心的果品集散市场,升级改造智能分选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农资产品集采平台和交易市场。
2.拓展果品营销市场。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型营销模式,建立健全龙头企业、营销大户、冷库业主、专业合作社、果品经纪人等良性互动的销售网络。以一线目标城市为重点,在目标城市大型果品市场、大型超市设置米脂山地苹果形象店、档口和摊位,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营销网络,在凡有米脂山地苹果出售的地方,设立醒目米脂山地苹果统一标识,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生产和营销企业注册京东、淘宝、抖店、微店等线上销售平台,形成统一品牌(区域)、统一标准、统一贮存、统一包装、统一寄递的供应链中心。充分发挥果业经济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展销售中介组织,壮大经济人队伍,依法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营销。
3.要创新营销方式。改变以往全国范围多点开花的营销方式,选择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目标市场,持续高频地进行产品推荐营销活动,线上线下配合,政府牵头,企业、生产大户跟进,集中资源攻坚打通,形成稳定的供货渠道,提高米脂山地苹果平均售价,扩大目标市场品牌影响力,造成小区域大品牌的态势。
4.榆林山地苹果冷藏车建设。冷链车由以果品经营为主,且运行良好,诚信经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或果农种植大户提出申请,项目组遴选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自主采购,购置4.2米箱体(蓝牌)的冷藏车,每辆补贴10万元,购置6.8米箱体及以上(黄牌)的冷藏车,每辆补贴15万元,购置车辆上户经营主体与补贴申请主体需一致,享受补贴车辆三年内不允许转卖。
5.专柜推介。鼓励目标市场商超、水果专营门店等设立米脂山地苹果专柜、专卖,专柜每销售50吨,奖励5000元。由商超、水果专业门店提供销售场景影像资料证明、米脂山地苹果采购合同、银行流水证明。
6.包装或者标识统一。使用政府统一包装和标识,每个包装补贴0.2元。
三、补助对象
标准园、高质高效示范园、防雹网、冷藏库与冷藏车、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补助对象主要为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注册、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果树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补助对象主要为县果业技术推广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证米脂县苹果产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果业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领导,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及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专职负责,并且抽调一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米脂县苹果产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政策到位,保障实施
由县委、县政府配套出台《米脂县山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米脂山地苹果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米脂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以保证项目高标准顺利实施。
(三)细化任务,抓好落实
为了使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领导小组与农业、财政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合同;农业、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乡镇、合作社、经营主体签订项目经济责任实施合同,夯实项目建设内容。合同有硬指标、有奖惩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各主管局、乡镇、进一步细化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进度,实行技术人员蹲点包抓制,做到定人员、定地点、定任务、定责任、定奖罚,确保服务到位,项目实施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