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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9:55: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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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912-6223065

通讯地址:米脂县福乐路242号

邮政编码:718199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气化乡镇输入管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米环批复〔2025〕1号

2025年1月21日

2

关于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建设压裂返排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米环批复〔2025〕2号

2025年1月2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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